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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制度

佛教戒律与社会的和谐互动

时间:2015-3-1 17:16:51  作者:  来源:  

    佛陀创教,构筑了一种与世俗迥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出世舍家,游方乞食,苦行制欲,以求解脱。这一信仰形态迅速传播开来,与印度传统主流思潮相抗衡,成为印度人另一种精神生活选择。佛教信仰方式有着强烈的扩张性与包容性,这使它活力四射,遍地开花,由印度本土而至周边邻国,佛法无边,净土无量,最终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形成了不同国家、地区、民族、人群却奉行相同信仰的“佛教文化圈”。佛教的组成制度、生活方式风行一时,全世界佛教徒都可以在同一种语调中念佛,在同一种行为中合十致敬,以同一种姿态礼拜,甚至于无声的形体动作也可以成为佛教信仰者彼此相互的认证标准。信仰的格式化为全球佛教信仰者提供了亲切的认同感与归属感。然而,透过这一共同的信仰模式,我们依然会发现在印度、中国、日本这样的佛教大国中,其相同中包含着差异,在统一中发生着裂变,一些区别甚至有冰火之殊。但这一变异并不影响佛教在全球文化圈中的传播与发展,各方求同存异,秉持佛陀弘法利生之原则,强化佛教传播中的适应能力。在义理上与本土土著思想相调和,在制度上与属地政治经济、人文风情相配合,从而保证了佛教信仰与社会的平衡发展,促进了人群的和谐相处。

 
戒律与印度佛教
 
    佛陀于菩提树下悟道以后,四处游走,讲说佛法,渐渐组成僧团。早期追随佛陀学习的弟子多是善根纯厚之人,所以其时并无有戒律产生。佛陀只是勉励僧众“善护于口言,自净其志意,身莫作诸恶。”但随着佛教影响日远,僧团里人数增多,鱼龙混杂、凡圣同居,其中有一心向道,求取解脱者;也有因贪图供养而混迹僧团者。这样,僧团成分日趋复杂,不如法的事件开始出现,为护法安僧,避免世人之讥嫌,佛陀开始制定众多戒条,以约束比丘众的行为,并采纳外道的方法于每半月布萨忏悔诵戒,以维持僧团的清净与团结。这就是佛制戒律之缘起,即“随犯随制”。每条戒律的产生都有它特定的因缘,所以说:毗尼是因缘所显。
 
    佛灭后约百年内,佛教界曾有两次“大结集”,其缘由皆因戒律问题。而戒律之争也是因为不同地区比丘对戒法的理解不同而致。
 
    在佛陀逝世后,僧团面临着如何稳定局势,不使僧众星散的大问题。大弟子迦叶遂发起举行王舍城大会,来结集经律遗教。结集大会在王舍城外的七叶窟召开,有500位大比丘参加。由“多闻第一”的阿难诵出经(法)藏,由“持律第一”的优波离诵出律藏。在结集过程中,有一事对后世影响很大。那就是在会上阿难曾传达佛陀的遗言:“小小戒可舍”。何者为“小小戒”?阿难当时并没有向佛陀问清楚,由是结集会议上发生了争论。最后阿难为了团体的和谐,承认了自己当时不问明白之过失,终止此争论,乃由迦叶裁定:“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这样,戒由佛制成为定制,使得戒律失去了变通余地。
 
    佛灭100年后,因为戒律问题,佛教内部再次发生了严重的争论,这次辩论大会,虽以乞钱为起因,双主争辩的内容却有十项,故称为“十事非法诤”。这“十事”即是阿难所说的“小小戒”,东方比丘认为不妨有其弹性。但耶舍一方,不但坚持这十项均为“非法”,而且在戒律中明列禁止这十项为成文法。当地的跋耆(族称)比丘们受此惨败,内心愤愤不平,另行结集,逐渐演变成部派的分裂。从此在佛教内部分为东方系统的大众部,与西方系统的上座部(耶舍一方)。
 
 
    戒律既为因缘所显,就有它的局限性。因为任何一种因缘,都只能在一种特定的时空中存在,它包括了文化传统、政治背景、风俗习惯、时尚爱好等种种因缘。其实在佛陀时就已有这一方针。在《五分律》中记载有关于随时毗尼与随方毗尼的遗训。佛陀说:虽是我所制,余方不为清净者,不必行;虽非我所制,余方清净者,则必行之。
 
    佛教的戒律条文之中,有的根本不适于在印度以外的地区来实行,这就是它有地方性的局限。还有一些规定,根本是由于随顺当时民间乃至外道的习俗而制。根据随方而变的原则,佛教戒律亦可随着时代的不同而作适应性的改变,这是符合佛陀制戒本怀的。
 
戒律在中国的变种
 
    佛教初传中土百余年间,虽有经典传译,却独缺律典。直至三国时代的曹魏嘉平年间(249—253年),戒律才传入中国。僧团虽已建立传戒制度,僧人也不再仅是“剃发”、“染衣”,但真正对佛教戒律有回应意识是道安(312—385年)法师时才开始的。僧团业已成立,而维持僧团的制度却不完备,所以,戒规的建立是当时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护持僧团之清净,以规约来规范僧众,道安遂制“僧尼轨范”,开启了中国佛教史上依律法而别立僧制之先河。这为日后禅林创立“清规”打下了伏笔。道安之后,随着佛教在更大范围内的传播,佛教与中国社会诸系统的协调也在各个层面展开。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需要,佛教内部又出现了许多依据律藏而制定的僧制轨范。
 
    佛教初传中国,其所遭遇到的最大阻力或责难在理论层面上便是伦理观念,而具体呈现出的实践层面便是可闻可见的戒律样态。所以戒律的变革与异化已是历史之必然。戒律出自印度,其中许多戒条并不符合中国的风俗习惯,这样必然会引发诸多争论与修正。然而,尽管改革的呼声很高,但从佛法的角度说,戒律毕竟为佛陀金口所宣,并不是说变就变,想变就变的。这样,一种更为社会各界和僧团内部所能接受的形式便应时而生,这就是中国佛教的僧制制度。
 
    戒律在向中国渗透传播的过程中,为了适应中国的民生实际,也进行了尽可能的革新,制戒之精神最终以中国人自己制定的僧制来规约僧团,在授戒方面则大规模地弘传重在制心的菩萨戒,至慧能时传授“无相戒法”,再其后终于创造性地推出了中国僧团自己的戒律,即“禅门清规”。禅僧从修持理念至行为方式均有别于其它宗派,然其生活却依附于律寺,这样不合规度之事就会经常发生,修持行为与环境所在已形成尖锐矛盾。如何协调禅僧与律寺的不相适应性就成为佛教僧团的当务之急。百丈怀海于是创意别立禅居,减少与义学、律学僧众相聚一处所产生的龃龉;且提倡“农禅并重”,解决僧团生存问题。清规的确立,使中国僧团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僧伽生活。丛林清规的产生虽是依据当时僧团的实际理地而创制,但其本质依然是对印度戒律的继承,在护法安僧的根本精神上并无二致。清规一如戒律。戒律是佛陀为了规范僧伦,令正法久住而制定,所谓“戒住则僧住,僧住则法住。”清规之制定同样是使僧团和合,清净无争。
 
日本佛教的戒律变革
 
    佛教在一千多年的日本封建社会中,始终是主流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因此,作为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佛教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满足来自现实的、世俗社会的精神需求。社会的每一发展,都向日本佛教提出新的要求或挑战,由此推动了佛教入世程度的逐层加深,使其理论发生变革,并促使及时反映现实社会要求的佛教新宗派产生和流传。例如,在早期统一的律令制国家的建设中,飞鸟、奈良时代开始形成国家佛教。平安时代护国思想的发展,促进了重视宗教实践、为国家如法修行的密教(即以真言宗为代表的东密和以天台宗为代表的台密)影响的迅速扩大,武士阶层在政治上的登场和日本国家意识的增强,带来了禅宗(以临济宗为主)的发达和日莲宗的诞生;这一时期,平民阶层的壮大,又使“恶人正机”说的净土真宗脱颖而出。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又引发了日本佛教戒律上变革和宗教色彩的淡薄:僧侣名前冠以俗姓,僧侣可以食肉、带发娶妻,僧侣可以是一种社会职业等等;进入现代社会,以世俗性为特征的新兴佛教宗派和教团的大量出现,使佛教的社会面貌发生巨大的变异。
 
    戒律在日本的演变备受中土人士的置疑,饮酒食肉,娶妻生子,何以称出家人。我们来看,戒律的演变发展在日本其实经历了相当可观的蜕化历程。承继道宣南山律一脉的唐鉴真和尚(688—763)远渡日本授戒,可以说是日本佛教戒律的正式开端。当时鉴真所传授的,基本上是《四分律》的250戒,仍属中国佛教戒律的大小兼受戒性质,不过在律仪戒相上是依然重视小乘具足戒的。日本天台宗始祖传教大师最澄(767—822)却在公元818年正式宣布:“自今以后不受声闻之利益,永乖小乘之威仪,即自誓愿弃舍二百五十戒已”。从此最澄一系全然弃舍小乘戒,并发愿建立一处大乘寺,在比叡山展开纯大乘戒授受运动。通过最澄大胆的戒律改革,以独标纯大乘菩萨圆顿戒的日本佛教,自此也与仍守大小兼受戒的中国佛教分道扬镳,形成东亚大乘佛教的两大传统。这一变化完全可以从日本的国情来解释。就历史渊源言,开创日本佛教的圣德太子一开始就接受了大乘佛教。就义理言,最澄的戒律观,基本上来自他对《法华经》与《梵网经》的理解与诠释及其理论的融合。日本佛教与韩国、中国(包括台湾)等周边国家的佛教相比较,既有共同的部分,也有显著的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在于,在日本出家与在家的界限暧昧,许多僧侣娶妻成家。在日本,佛教是作为以法会和教理为中心的学问而被接受的。教理才被认为是佛教的主轴,这一点可以说是从古代到现在的日本佛教的一贯特征。日本古代佛教的样态,可以说规定了日本佛教的方向。这也成为戒律在日本不被重视的原因之一。重慧而轻戒可以说是其显著特点。
佛教与社会的和谐互动是“正法久住”的基础
 
    对印中日戒律观演变进行考察,其演绎流变乃是基于时代的选择与历史的必然。印中日佛教发展演进的历程所昭示的是佛教的应世性与圆融性,最大限度地适应本土社会现实是其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需求、时代精神将最终成为佛教戒律观演进的仲裁者。佛教与社会的和谐互动才是“正法久住”的根本基础。
 
    我们看到,不论是在印度还是在中国、日本,戒律虽然呈现出不同的风貌,然而其根本精神却没有变,那就是化世导俗、护法安僧。每个国家与地区都将根据自身的特点来寻找出一条适合自身国情的道路。
 
    佛教的世俗化和全球化已是当代佛教发展的主题,佛法如何在现代社会发扬光大,这已成为关注佛教前途的人们沉思的焦点。如何在新的世纪、新的形势下,处理好佛法与世间法的圆融性和不共性,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佛教徒的正信正行,从而发挥佛教的社会作用。今天佛教的发展同样有着如何看待佛教戒律的问题,印度的戒律为什么会“律变华夏”?丛林清规为何能风行天下?日本为什么出现“无戒之戒”,这都是学术界应作出回答的。佛教的根本精神在于顺时当机,应病与药,戒律在不同国度和地区的流变本身就很好地昭示与体现了佛法的根本精神。佛教之所以能成为世界性宗教,其成功之路就是在善于保证其出世性的原则下,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适应现实。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教授。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律宗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05JJD7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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