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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修行

演说佛法要具备的条件

时间:2012-11-5 15:03:16  作者:管理员  来源:中国佛教功德网  
  大智度论记载五种人可以说法:“一、佛自口说。二、佛弟子说。三、仙人说。四、诸天说。五、化人说。” 宣扬如来正法人人可以演说,只要具足 正见,引导他人出世解脱,莫陷入生死泥沼,依正见说法,依如来戒律次第而为,宣扬佛法没有各别申请专利的,大家在学佛的过程是人人平等的,只要依如来之戒律而为,不得犯上犯下的弊病,若如法而说,是名正说,若不如法而说,是名邪说。譬如;不依七众次第如法如仪而说,因而犯如来之戒律,颠倒伦次,演说再好的正法,正法亦成非法。

  现引律藏之例,节录三点供给同参共研,分别如下:

  一、出家人不可以站立而为白衣(在家人)说法,应高座而说法,若犯则不如法,破坏如来戒律。

  二、白衣高座说法,出家众下坐,若如此而为则不如法,有犯如来戒律。

  三、比丘尼高座说法,比丘下坐,,若如此而为则不如法,乱了如来律法。

  戒经云:“莫如外道痴人,若老若少,无前无后,坐无次第,如兵奴之法。我佛法中,先者先坐,后者后坐,而菩萨(梵语Bodhisattva)一一不如法次第坐者,犯轻垢 罪。”

  如来正法若无戒律维系,会提早灭亡的,过去有佛世,因无戒律住世,佛灭度不久,佛法也随之而灭亡;可见戒律是何等重要啊!戒律是维系如来正法的桥梁,又如防腐剂一般,能使佛法不变质,持续不断故。

  四分律云:“毗尼藏者,佛法寿命;毗尼若住,佛法亦住;毗尼若亡,佛法亦亡。”

  这是佛陀给予佛弟子刻骨铭心的格言,不得不牢记心中,毕生勿忘!

  佛门七众弟子即是:比丘(梵语bhiksu)、比丘尼(梵语bhiksuni)、沙弥(梵语sramanera)、式叉摩那尼(梵语siksamana)、沙弥尼(梵语sramanerika)、优婆塞(梵语upasaka)、优婆夷(梵语upasika),是名七众也。(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请问一位弘法者,应具备那些条件?

  弘法者所应具备之条件,现今略举十点,若依此而弘法者,必能振兴佛法: 一、应具足正知正见之佛法。二、应以戒为师。三、言教与身教并行。四、智慧(梵语jnana)广大。五、相好庄严。六、辩才无碍。七、尊师重道。八、应具足为法忘躯之精神。九、勇于破邪显正,因而护法护教。十、破除我执而说法,以佛陀解脱之道为中心。(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问:未受戒者不得讲经之理,请师开示!(智梁)

  答:佛家戒律,亦犹国家宝典,佛徒不受戒律,等于国民不遵宝典。假使一不遵宝典之人为官吏,宣施政治,人民能信仰乎?再佛灭度后,以戒为师,不受戒律,等于无师。其所知所学,宁有根底。讲经意在度众止恶向善,转迷成悟。而经文中随处多有戒条,讲者自己尚不遵行,只教他人去做,岂非戏论?且整个佛学,不过戒定慧而已。既无戒学,安有定慧?此等人品,纵有多闻,知见必不正确。使之讲经,譬如盲人指路,定有贻误之虞。此外尚有他说,不能枚举。(李炳南老居士《佛学问答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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